入駐條件:
1.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、辦公場所必須在泰祥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孵化場地內;
2.屬新注冊企業或申請進入的企業成立時間一般不超過2年;
3.企業注冊資金一般不得超過500萬元;
4.屬遷入企業的,上年營業收入一般不得超過200萬元;
5.企業入駐使用的孵化場地面積一般不大于1000平方米;
6、企業從事研發、生產的主營項目(產品),應符合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導向,并符合國家節能減排標準;
7、企業開發的項目(產品),知識產權界定清晰,無糾紛;
8、企業具備與孵化項目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規模相適應的技術、資金、人才條件;
9、項目具有較好的商品化和產業化的市場發展前景,成果轉化后以能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。